服务理念:以慈母般情怀服务患儿

河北省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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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流程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参保患者在医院就医,必须主动出示医疗保险证、卡、医疗保险病历本。医师根据病情,按照医疗规范,符合入院指征的,开具《医保入院通知书》收住院。患者到指定的医保收费窗口办理入院手续,休息时间到住院处窗口办理医保住院。

   参保人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师开具出院通知单,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到医保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

住院治疗注意事项

    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额度。不同医院等级、不同人员类别,起付标准也不同,主管医师严格执行按照《医保药品目 录》、《医保诊疗项目》执行,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时医师必须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我院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起付段以上费用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

    参保人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慢性病不超过15日药量,不允许带针剂及输液药品。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医疗保险费用明细单上签字确认。

探视陪护管理规定

为了给患儿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住院环境,避免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使各项治疗、护理有序进行,现对探视陪护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住院患者原则上实施一患一陪护。

2.新入院、当日手术、年龄小(1岁以内)病情重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患儿,经科主任和护士长同意可以增加一名陪护人员。

3.住院病房8:00~11:00、14:00~17:00为治疗时间,一律谢绝探视。

4.送餐或探视:早晨6:30~7:30,中午11:00~14:00,晚上17:00~21:00(每周六、日12:00以后可以探视)。送餐或探视人员只允许一名家属进入病区,外卖送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病区内。

5.新生儿科、重症监护病房、感染科及隔离病房等特殊科室按照专科要求制定具体的探视和陪护管理规定并执行。

6.探视时间结束后,由医务人员引导探视人员离开病区,保安于10分钟后疏导探视人员离开病房楼。

7.病区如需增加陪护人员由病区医务人员通知设卡保安。

8.住院患者及家属应服从医务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和疏导,按时离开病房楼。